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16-03-04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编码:3709000103101
(二)实施机构:365bet官网是什么
(三)申请主体: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企业和公民。
(四)受理地点: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商务部《关于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建工函[2012]894号)
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第10条;
(六)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
2、至少拥有1名旧机动车高级鉴定估价师和2名旧机动车中级鉴定估价师。
3、有固定的鉴定评估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
4、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信誉保证制度及鉴定评估过失赔偿制度。
(七)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商务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书面报告。
2、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3、固定场所的合同或证明。
4、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企业章程。
6、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电话咨询号码:0538—8538122
电子邮箱:wjmjsp@163.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地址:泰安市建设大厦,联系电话:0538—8538122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行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内网系统给予受理。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3、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8——8538122
4、获取审批决定书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5、流程图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市商务局窗口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负责对市商务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商务局窗口电话:0538—8538122
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科:0538—8538186
电子邮箱:wjmjsp@163.com
信箱: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邮编:271000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商务厅,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2.泰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市政府大楼,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